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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国际刑事法院的预防职能

国际司法框架的预防能力尚未实现。此前,国际法庭对煽动种族灭绝的所有起诉均发生在种族灭绝事件发生之后,而未遂罪旨在防止严重罪行的发生,因此在政治局势恶化的初期阶段提起诉讼最为有效。

《指南》建议修改国际刑事法院《规约》第25条第3款第5项如下:

故意、直接、公开地煽动他人实施本规约所列的任何犯罪,从而显著增加该等犯罪发生的可能性。就本条款而言,被煽动的犯罪并非必须实施或未遂。

目前罗马规约第条第款

(e)项仅提及直接公开煽动种族灭绝。拟议修正案将在《罗马规约》中纳入一种刑事责任形式,不仅涵盖煽动他人实施种族灭绝的人,也涵盖那些呼吁实施危害人类罪和战争罪(以及潜在的侵略罪)的人,并解决目前的异常现象,即直接公开呼吁诸如灭绝、强奸或酷刑等罪行本身不被定罪。

未遂言论犯罪的理论通常要求,涉案言论行为有可能引发后续的违法行为。我们的条款要求,煽动行为必须以“显著”增加犯罪可能性的方式进行。此筛选条件排除了“酒吧”式的犯罪宣传,因为这类宣传实际上不可能引发严重犯罪。

以预防性方式裁定言论犯罪的前提是,必须评估某一言论会显著增加发生 电报列表 国际犯罪的风险。这种预测性推理需要一定程度的反事实分析,甚至可能包含推测性分析。

为了鼓励建立更严谨的风险

框架来确定言语行为可能造成犯罪的可能性,我们建议使用基于同行评审社会科学的分析框架。在评估可能的言语犯罪时,情境至关重要,近期的历史和行为研究已发现大众劝说中许多关键的情境因素。我们提炼社会科学研究结果,提供了一份已知会增加暴力风险的因素清单,这些因素与说话者的身份、其信息内容以及言语行为的情境相关。

例如,社会科学研究发现,当具有权威魅力的演讲者明确呼吁立即对目标群 翻译与口译 体采取暴力时,最有可能导致暴力事件发生,因为此前曾发生过群体间暴力事件,而且当前局势紧张,演讲者的听众也担心自己会受到攻击。

在欧洲、北美、土耳其、菲律宾、俄罗斯等地本土主义 安圭拉铅 和沙文主义民粹主义抬头的当下,就言论自由及其界限达成国际共识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紧迫。《哈特福德国际刑法言论犯罪指南》以国际法庭的规约为加强国际刑事法院 和判例为基础,并与当代大众说服社会科学相呼应,提供了通俗易懂、与时俱进的论述。